“把隐患当事故对待、把隐患当事故治理、把隐患当事故处罚。”这是东西湖区安监部门“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通过“监管”与“服务”结合并轨,营造安全发展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发展动力。
为提升执法效果和服务质量,东西湖区安监部门创新推出送法、警示、约谈、处罚、回访“五步式”执法程序。2018年6月,区安监部门对武汉一家食品公司“两化”系统未按要求如实填报隐患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实施行政处罚2万元。在执法过程中,该局坚持执法先送法,初次检查时,通过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执法先警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下达执法文书,警示提醒企业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提供整改指导和咨询服务;坚持执法先约谈,若企业未按期整改隐患,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配合执法、整改隐患;坚持处罚为底线,针对经约谈仍不整改隐患情况,将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坚持执法常回访,坚持对受罚企业定期回访,督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能够真正从机制上、管理上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曾受处罚的这家食品公司因职业卫生工作亮点突出,经验做法实现了从“后进”到“先进”的华丽转变。
事实证明,执法和处罚“不脱节”,监管和服务“不相抵”,安全是发展的“苦口良药”。东西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突破性地被区治庸办评为全区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中“十优满意单位”,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成绩得之不易。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