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立新、陈光勇、段晓明、陈敏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戴丰善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徐飞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上官莉娜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唐业会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魏静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免去赵学龙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七、任命皮惠兰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王滨、陈昌盛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琦、邹昀、黄万能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九、免去刘义红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