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退费畸高的潜规则该改了
2018-05-04 07:0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4月 24日,江苏消保委发布“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退票费用畸高。该机构表示,将约谈相关航空公司和网上机票代售点。(据5月3日中新网)
    机票退改签会给航空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耗费相应成本,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退票费用没有标准,坐地起价,甚至要倒赔钱才能退票,就实在太荒谬了。
    然而,这么荒谬的规定,长时间内被视为理所当然。许多航空公司都大大咧咧地将“不能退改签”写在购买页面上,将高额退改费写在规定里,不以为忤。不少消费者也觉得这已经是既定“惯例”,尤其是买特价机票的旅客,总觉得自己矮了一头,哪怕服务打折,权益打折,也只能默默接受,自认倒霉。
    再加上,现在各种订票平台搅局,利用退改签费标准不统一、规则混乱的现状,层层加码,处处捆绑,让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前不久,知名旅游平台爆出“天价退票费事件”,一张6000多元的机票,退票却要收取18524元全损费,让人目瞪口呆。
    问题普遍存在,且存在时间很长,就容易给人一种“应该这样”的错觉,默认不公平、不合理的潜规则存在,对消费者来说,是对合法权益的持续侵害,对行业而言,也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
    前述报告中,79.4%的消费者认为,退改签收费标准应该根据提前时长的不同而收取。无论是特价票还是全价票,越早退改,收费越低,越晚退改,收费越高,这样才与企业损耗成本相匹配,也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空间,更有利于避免旅客“任性退票”,防止航空公司、代售平台“狮子大开口”。目前火车票就是实行这样的退改规则,民众认可度也较高。
    打破顽固的潜规则,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规范机票退改签的收费标准,清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让大家买票时方便,退改时也不闹心。

    声音

    《法制日报》:根据有关法律,违约金的收取一般也不应高于合同金额的20%,如果过高的话,一方有权要求调整。
    光明网:民航部门和工商部门也该及时亮明态度,充分履行好自身的监管职能,让涉事企业和公司体验到痛感,“无法继续装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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