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低保标准中部地区最高
2018-05-04 07:0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功尚)前日,武汉市政府发布两项保障民生政策,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修订《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5月2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及其他困难人员救济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80元。本次提高标准的还有城乡特困人员等对象,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到110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到2300元。
    本次提高后的新保障标准从4月1日施行,6月的救助资金将按新标准正常发放,并补发4月、5月差额。提标后,武汉成为中部地区城乡低保标准最高的城市。
    武汉市分别于1996年、2004年开始建立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17年,武汉市城市低保已经过14次、农村低保已经过9次提标。2017年,武汉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0亿余元。截至2018年3月,武汉市城市低保对象68993人,农村低保对象74828人,该市有城乡特困人员13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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