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曹磊
拖欠电费的市民家庭近期可能会收到来自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的律师函。近日,武汉供电公司汉阳客服分中心委托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向汉阳区10家欠缴电费三个月以上的居民家庭发出了电费催缴律师函,这也是武汉市首次发出催缴电费的律师函。
房东收到律师函,赶紧代缴电费
杨先生是汉阳区惠民苑社区的居民。前不久,他突然收到一封律师函,函中告知杨先生在收到律师函后三日内联系供电公司,并缴清所欠的三个月电费和违约金,如逾期不缴,供电公司将提起小额诉讼。
杨先生马上向供电公司了解情况,才知道是自家房子的租户拖欠了370元电费。“我问租户为什么不缴电费,他说忘记了。”杨先生马上代租户缴清了欠费。“要是因为租户拖欠电费影响了我的征信记录,就太不值得了。”
10户欠电费,收函后全部结账
武汉供电公司客服汉阳分中心副主任刘纲介绍,这一次委托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向汉阳区的10家拖欠电费的家庭发出律师函,10家都马上缴清了电费。
刘纲介绍,收到律师函的10个家庭均是欠缴电费三个月以上的居民用电客户。“他们欠缴的电费金额只在300元到400元之间,数目不大,但时间都比较长。”刘纲说,发律师函的主要指标,就是欠费时间超过三个月。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宣介绍,国务院令第66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用电客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逾期未交付要承担违约责任,供电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拖欠超过30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的可停电。
对于收到律师函后仍置之不理的“老赖”户,武汉供电公司还将采取小额诉讼的法律手段,并与社会诚信机制挂靠,将其纳入不诚信黑名单中。
据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介绍,今年1月至4月,武汉居民用电客户中拖欠电费的共有38388户,共拖欠电费1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