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给“上班听音乐”戴上紧箍
2018-06-05 07:08: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徐汉雄

    5月17日上午,江西金溪县由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干部作风进行了一次突击暗访,打响该县整治“怕、慢、假、庸、散”五大作风顽疾“第一枪”。其中,一名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上班时间戴着耳机当天被辞退。(据6月4日上观新闻)
    这则来自抚州发布的消息,旨在体现金溪县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且雷厉风行地狠抓落实。应该说,上班期间戴着耳机听音乐,确实不妥,被上级暗访组发现,撞到了枪口上,又影响了单位形象,受处分自是难免。但处分这么重,则引起了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不能因为遇到上级领导来暗访,就给辞退了。什么情形该辞退,应该有个规章制度,平时就要按制度来管理。不能平时听音乐没事,撞上暗访了就倒霉。
    按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无论按哪一个条款,用人单位有权按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形决定员工去留。上班戴耳机听音乐,算不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这要看单位的具体规定。如果平时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细则,以此辞退员工还可商榷,如果有白纸黑字的条款,被辞退也就只有认了。
    不得不说,一些用人单位在管理上,还是习惯“人治”,规则有时松,有时紧;对有的人松,对有的人紧。检查时,就紧一阵,检查过后,又松下来。一些精明的员工,就深谙此道钻空子。有人说,制度只能管老实人,其实是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作用。
    上班时间戴着耳机当天被辞退,如此严肃处理一位员工,并没有招来网友的一片叫好,反映的正是管理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是一样。如果便民服务中心平时的管理到位,员工上班一向守规矩,又何惧抽查暗访,又何来有员工因此撞到风头上而丢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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