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6月19日,审计署发布了我国首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报告。对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的审计显示,11省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不过审计中也发现了包括小水电过度开发等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在进行专项整改或制定整改措施。
五大角度“问诊”长江
据了解,此次审计覆盖的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11省市(以下统称11省)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重点抽查了59个地级市(区),2016年和2017年各级政府投入相关财政资金共2518.24亿元。
审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情况;三是污染防控情况;四是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情况;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实施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审计情况看,11省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相关省份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有所增长,水、大气等污染治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以污染防治为例,11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近两年分别增加8%和11%。水、大气等污染治理部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省共取缔“十小”企业2486户,占已公布取缔名单的99.84%,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约九成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条“诊断”亟待关注
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资金管理使用、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三个方面。
其中,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例如,截至2017年底,8省有12.56亿元水污染防治、石漠化综合治理等专项资金结存在相关地方财政部门,有8.21亿元结存在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均超过1年。
在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审计发现小水电过度开发、开发区未经审批自行设立、无证取水或超量取水、新建扩建项目未履行环评或产能置换等审批手续等问题也存在。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有10个省已经建成2.41万座小水电,最小间距仅100米,开发强度较大。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
在污染治理方面,审计发现,长期持续整治的洞庭湖、鄱阳湖等5个国家重要湖泊,由于统筹治理不到位等原因,2017年的水质仍为IV类及以下。此外,截至2017年底,9省有118座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按国家要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个省的9个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超负荷运行等问题依然存在。
以审促改助力发展
据介绍,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小水电过度开发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相关地方对违规占用岸线等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淘汰10蒸吨以下(含)燃煤锅炉275台,关闭或拆除9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已收回部分财政资金。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将在今年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涉及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绘图/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