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儿子每周看望父亲两次
2018-06-23 07:11: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卢成汉)武昌一位七旬爹爹倾其所有,帮助儿子买房结婚,自己租房居住。不料,儿子娶了媳妇忘了爹,十年没有上门嘘寒问暖,即使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儿子也没有尽照料之责。在律师的帮助下,老人将儿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儿子每月要看望其父亲至少2次。
    今年71岁的邹凯明(化名)爹爹与前妻生有一个儿子邹一(化名)。离婚后,邹凯明对儿子心生愧疚,在日常生活中对儿子有求必应,关怀备至。
    2004年邹一结婚时,邹爹爹借了5万元,帮助儿子支付婚房的首付款。2年后,想到儿子婚后会添丁加口,邹爹爹便将其福利住房拆迁款20多万元,交给了邹一,让他购置大一点的住房。儿子于是将婚房卖掉,加上邹爹爹的钱,买了一处12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
    邹爹爹的付出,并未换来儿子的感激与体贴。2006年至2008年,邹爹爹跟儿子一家生活,但其间因家庭琐事,儿子与儿媳经常与邹爹爹发生语言甚至是肢体冲突,老人被迫在武昌丁字桥附近租房独居。
    自2008年起,邹爹爹因心脏病、高血压等多次住院,医院也曾下达过病危通知单。可遗憾的是,儿子邹一均未以任何形式进行探望、关心或者看护。
    去年2月,失望至极的邹爹爹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儿子在其患病住院期间,到医院探视、照顾,履行子女应尽的义务。
    公益律师葛玉凡多次联系邹一,试图在开庭前化解父子间的矛盾,让一家人团团圆圆。但邹一就是不见面,也不愿看望老父亲。
    今年4月17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邹一须向父亲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此外,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六,邹一须前往探视邹爹爹,探视地点为邹爹爹的实际住所或其就医场所。
    昨日,葛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官司结案了,但这对父子之间多年形成的坚冰,还需要亲情去融化。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