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2018-06-23 07:0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29日作出武昌征决字〔2016〕3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武昌区中科院小洪山片(中科院东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于2017年3月16日作出武昌征决字〔2017〕5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武昌区中科院小洪山片(中科院中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因下列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已申请对该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经审查,区政府决定受理。因无法与下列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取得联系,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被征收房屋坐落
序号 被征收房屋坐落
1 武昌区水果湖街小洪山东区9号东21栋2层1号
2 武昌区水果湖街小洪山东区22栋16号5层3号
3 武昌区水果湖街小洪山中区东3栋37号1层3号
4 武昌区水果湖街小洪山中区27号4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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