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联手公益律师助女工获赔16万
2018-07-05 07:1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顾丹)随手将用女儿身份证办的银行卡提供给单位发工资,陈女士因此给自己惹出麻烦:这个竟然成为了公司否认与她有劳动关系、进而可予辞退的借口。所幸,陈女士在求助记者及公益律师后讨回公道。昨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陈女士获赔16万元。
当白案师傅一年被辞
    陈女士是新洲人。2011年1月,她应聘到江岸区一家餐饮服务公司做白案师傅。公司老板为逃避用工责任,既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只是将工资发放到陈女士提供的其女儿银行卡中。陈女士每天凌晨三四点钟起床和面油炸,双手多处烫出血泡。每天工作10余个小时,每周只休息1天,单位也没向她支付年休假工资和加班费。
    去年11月30日,公司因经营不佳,安排陈女士在辞职表上签字,辞职原因是“回家有事”。她签字后心有不安,找公司人事专员讨说法,公司仍执意解除并称她是自行离职不予赔偿。
    今年1月,51岁的陈女士含泪向楚天都市报求助,经记者牵线找到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朱宏伟律师。朱律师随即为她办理援助手续。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陈女士将该餐饮公司告到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但因其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案。
工资卡成了辞退借口
很快,朱宏伟律师就将该案送至江岸区法院立案。今年3月此案庭审时,公司方为逃避用工责任,竟以未将工资发放到陈女士的银行卡为由,否认双方劳动关系。朱律师当庭拿出毕业证书,证明陈的女儿当时还在黄冈某技术学院上全日制大专。
    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系无故辞退陈女士,判决支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1万元、经济补偿金1.6万元、加班费3.5万元、年休假6133元、失业保险损失1.6万元等经济损失及补缴6年的社保金,总赔额达16万元。
    昨日,拿到胜诉判决的陈女士激动地说:“感谢楚天都市报和公益律师,为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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