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武汉4名女大学生,通过中介租房时遭遇“租房贷”,只租两个月房,却背上万元贷款,和她们一样“被贷款”的还有数十人。(据8月26日《楚天都市报》)
按照“租房贷”的套路,中介在和租户签订租房合同时,会通过各种手段,给租户办理“房租贷款”,租户往往不明就里,签约后,以为按月缴纳的是房租,其实是在还贷。“租房贷”的套路在于,明为签租房合同,实则让租户签贷款合同。租户一般对此不知情,是在违背意愿的情况下办理了不必要的贷款,加重了负担。如果不签“租房贷”合同,中介会以违约为名,强制收房,这如同把钢刀架到了租户的脖子上。“租房贷”是将贷款拨给中介,中介拿来投资、市场扩张,贷款的租户享受不到其中的收益,却要承担贷款的利息、逾期还款信用受损的风险。而且,“租房贷”实质上是让中介公司变相地预提了本该属于业主的租金,如果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业主也会受损,还得直面和租户之间的矛盾。
租房、金融市场的野蛮生长,给了“租房贷”土壤。租房市场极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而租房又是租户的刚需,中介公司正是利用这两点,扼住租户的咽喉,逼迫他们签“不平等合约”。同时,缺少监管的贷款公司、贷款平台,给“租房贷”提供了便利,一些分期付款的APP,带有极强的欺骗性。
“租房贷”涉嫌房租欺诈、霸王条款、非法占有等问题,达到一定金额,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同时,它导致业主、租户双输,刺激了中介公司、贷款平台坐收渔翁之利的欲望,扰乱了金融秩序,更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所以,除了诚信和操守谴责外,对玩套路的“租房贷”还应依法予以打击。同时,市场规范和资金监管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打击恶性抢占房源行为,另一方面规范贷款流程,让贷款更加透明、合理。同时,业主和租户也需要擦亮眼睛,不能被蝇头小利诱惑,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捡这颗芝麻,可能会丢了西瓜。
在生活流动性不断增强的今天,租房是节约生活成本、提升生活便利的方式。期待租户和业主的权益得到维护,租房市场少一些套路,变得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