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徐汉雄
11月3日晚,兰海高速兰州至临夏段兰州南收费站出口一辆货车失控,与等候缴费的车辆发生碰撞,截至4日5时,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详见今日本报A14版)
兰海高速这起事故,现初查的原因为,连续下坡、车辆制动失效所致。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这样的事故早在预料中。据报道,从2013年9月16日起,兰州实行大货车限行新规定,导致大量从兰临高速进城的大货车集中停靠在一处2公里长的路段等待凌晨通行,而此处有一条长达17公里的下坡路段,极易造成刹车失灵。自2004年12月底至今,此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这次事故,正是司机频繁制动导致刹车失效,与收费站前方的31辆车连续相撞。
兰州南收费站出口的这起车祸,岂是刹车失灵所能承受之重。明知是事故多发路段,头顶着达摩克利斯之剑,却没有金钟罩,如之奈何。常言道,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起车祸说是人祸,又不仅说是司机一个人的问题。比如存在设计缺陷的“夺命17公里”坡度过陡,限行造成的拥堵,紧急避险车道不够等等,这些看得见的隐患当尽力消除。毕竟,交通安全不仅是司机的事。
每起公共安全事故,往往并非单一因素所致,正如重庆公交坠江事故中,司机、乘客的争吵与互殴,对车辆失控均有责任,车上乘客也被诟病没有人站出来制止危险,大家讨论的共识是,公共安全要靠公共力量来共同守护,没有谁活在孤岛上,也没有谁能置身事外。两年前,武汉过江公交车上,一女乘客疯抢公交车方向盘,一男乘客迅速上前将其抱下,这一幕在日前被还原。见义勇为的乘客获奖10万元。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缺席,在公共安全面前,就是要鼓励大家挺身而出,多方参与,共同携手筑起安全的屏障。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众多轻微事故和未遂先兆以及事故隐患。再完美的规则,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无论交通工具还是其他安全生产场所,当事人的责任心很重要,其他事关安全的链条环节,每个人都守土有责。只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人”“文明人”的建设中来,防患于未然,才能少一些意外,多一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