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小区物业管理混乱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8-12-04 07:1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2015年 7月 11日23时27分,汉阳区紫荆嘉苑1号搂2单元发生电缆井火灾,火灾导致7人遇难,12人因吸入有毒烟气受伤。本期为您讲解这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隐患,这其中特别要指出的便是: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武汉铁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以下法定职责:
    1.未履行消防安全巡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职责。火灾发生时,起火大楼通往屋顶平台的疏散门锁闭,20层楼梯间一侧被杂物完全封堵,严重影响了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导致大量烟气向楼梯间及前室蔓延,加速了火灾蔓延;
    2.未履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的职责。小区物业未对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没有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没有组织灭火逃生演练,导致火灾发生后大部分小区居民不会正确逃生,加重了人员伤亡
    3.没有履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小区物业消防控制室没有按规定安排两人值班,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懂得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器启动后,未能正确处置火灾,未及时报警,贻误了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最佳时机。
    针对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武汉消防建议:强化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一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法定责任,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优质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下一期消防专栏将为您深度剖析这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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