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吃泡椒凤爪的女子近日又在北京地铁13号线上吃沙琪玛,将食物残渣掉落一地。北京公交警方通报,1月29日,该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1月31日《人民日报》)
媒体从警方了解到,被称为“凤爪女”的王某扬已表示,“我认识到了过去我一直没有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和意识。对于在地铁里饮食、造成地铁内环境污染的事情,以后我会加强自我行为规范,也不会再犯……”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若不是受到“进拘留所”这么严厉的处罚,这位女士什么时候才能“认识到”错误,自觉“加强自我行为规范”,很不确定。王某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任性,时间与空间跨度都很大,而在警方介入之前,公共舆论对其恶劣行为的批评谴责早已铺天盖地,但王某扬却一直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以至于舆论惊呼“人类已经无法阻止”。
实际上,“人类”并非无法阻止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而是舆论软约束对某些人无效,只有法律“动硬”的,才能让某些人“懂得”什么叫文明,什么叫规则。占座升级为“霸座”,地铁、公交上“吃凤爪”等现象不断上演,乃至成为了一种标志和符号,是因为某些不文明的人已经野蛮到了毫无体面与尊严的地步。
这种人究竟患的是什么“病”,很多时候我们研究不透,研究透了也没有意义,因为公众所拥有的道德、舆论约束力量对他们已经不起任何作用。比如,那个最先被曝光的“霸座先生”,对自己的行为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么,这时候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应该是拿什么去“治病”。
“凤爪女”终于进了拘留所,这是咎由自取。公共管理与执法,当然也应有情感有温度,但温情与原则不是一对矛盾。当有些“道德病”非法律不能医治的时候,法律宜及时出手,而不是等到公众发出“人类已无法阻止”的呼声时。 原载于《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