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湖北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将达90%
2014-12-24 07:28:44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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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0月,湖北省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均值不降反升,这还仅是空气质量评价“旧国标”中主要参考的项目。
然而,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约束性指标要求,从明年起至2030年,按照“新国标”(加入PM2.5等“新三项”)考核,湖北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要从50%提升到90%。
记者了解到,为达到纲要中的对空气质量的约束性指标,湖北省当前已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力度实行淘汰黄标车等措施推进空气质量的改善。
空气不达标将被约谈问责
今年,湖北省政府与全省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考核。
根据湖北省环保厅公布的监测数据,今年1月至10月,湖北省空气质量指标PM10浓度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较2013年同期上升15.2%,全省各地除武汉市PM10浓度微降外,其他市、州PM10浓度均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各省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7年,湖北省PM10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2%。
此外,环保部、发改委等部委今年还联合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将湖北等非重点地区的PM10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2年考核基数减少1.2%。
“国家对各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严格的年度和终期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将会被问责、约谈、限批。”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说。
为此,11月28日,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督办工作电视电话会,打响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湖北省政府副省长曹广晶表示,如果空气质量改善考核不达标,今后各地市将面临约谈问责以及新项目的区域限批。
“年内可完成国家规定的18.5万辆的目标淘汰任务。” 湖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兰国桢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到2017年,湖北省会基本淘汰省内的黄标车,同时对其他区域流入湖北省内的车辆监管也会跟上。
兰国桢说,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目前,湖北省已建立大气治理联防联控的“联席会议制度”,其中,以武汉城市圈为主体,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
兰国桢介绍,明年,湖北地级市州以上城市将全部建成细颗粒物(PM2.5)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同时,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明年底前完成武汉市的系统建设,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九成以上河流能游泳
据湖北省环保厅公布数据,目前,湖北地表河流省控断面达III类(适合游泳)以上水质的比例为87%,而根据规划,2030年建成“生态省”之时,这一数据需要达到95%,这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近年来,湖北省通过立法、开展专项整治等手段,不断加强针对湖泊、河流等水体的保护力度。其中,今年7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
今年11月,记者前往咸宁采访时获悉,咸宁有珍珠养殖面积12121亩,截至12月初,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咸安区就已拆除珍珠养殖2400亩,嘉鱼县拆除1000亩,当地环保局也对违法养殖的老板开出了罚单。
湖北省环保局向长江商报记者透露,自今年开展6月5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以来,湖北省开今年出的最大一笔罚单就来自于企业偷排水污染 物,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了100万元的罚款,而且该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跨界河管理中的‘踢皮球’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兰国桢说,湖北计划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流域水污染防治控制体系,优化控制断面布设,在湖北省内将建立跨界河流断面考核制度。
兰国桢解释,这种考核制度即将每条市州、县(市、区)跨边界的河流细分成不同的单元,布置监测设备,一条河流如果出现污染,上下游区域将可以通过断面考核来确定究竟该哪一方承担责任,更便于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主体,而如果出现跨省界的情况,则由国家层面进行协调。
此外,在明年底前,湖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将组织完成湖北省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对影响地下水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须符合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要求。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目前,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县城以上为78.4%,建制镇为13%,根据纲要的约束性指标,在2030年,这两项指标分别要达到100%、80%。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与毗邻市(县)共建共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兰国桢说,湖北省环保厅将督导孝感等市县加快垃圾处理厂(场)建设,消除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市县,以实现明年全省建成较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市(县)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目标。
除生活垃圾,纲要还提出了完善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机制。兰国桢说,湖北各地将加强建立医疗废物源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 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其中,对不能及时收集转运的小型、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附近大型医疗机构贮存场所,采取冷冻、密封等方式适当延长医疗废物放置时间。
纲要提出,由于当前湖北省范围内天门、仙桃、潜江等地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为确保 “天、仙、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环境安全,未来湖北或优先积极推动“天、仙、潜”地区新建的医疗废物协同处置项目。
为治理大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今年10月1日起,武汉在三环内禁行黄标车。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污染物排放,是造成武汉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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