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无证驾驶撞人致死 随行车主一同被追责
2018-03-17 09:26: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女子醉酒无证驾驶撞人致死,随行车主一同被追刑责

楚天都市报3月16日讯男子王某作为车主,明知女性朋友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放纵不制止,未查看黄某是否取得驾驶证件,便提供所属车辆及钥匙,自己坐在副驾陪同驾驶,结果女性朋友醉酒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青山警方获悉,警方对二人共同刑事立案,醉酒无证驾驶的女子黄某、随车纵容其违法行为的车主王某双双被刑事拘留。这是武汉交警开展严查酒驾“春雷行动”中查处的又一起醉驾同车纵容者被追刑责的案件。

2月14日凌晨5时30分许,武汉市青山区交通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友谊大道园林路发生一起轿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勘查组民警闻警即动,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将肇事女司机18岁的黄某、同车男子27岁的王某带至青山区公安分局执法监管中心接受调查。伤者因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青山区交通大队立即成立案件调查组,大队政委牵头组织专班民警缜密侦查,及时固定犯罪证据,查明了肇事女司机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抽血检验结果为117.2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同时,青山警方查明,坐在副驾驶的男子27岁的王某系肇事车车主。按照武汉市公安局“春雷行动”部署和《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青山区交通大队继续加大办案审查力度,查明:2月13日晚,女子黄某乘坐朋友王某的福特轿车,前往汉口一家酒吧一起饮酒娱乐,迎接“情人节”。2月14日凌晨娱乐结束后,王某在明知黄某饮酒且未查看其是否取得驾驶证件的情况下,为博黄某开心,将鄂A90XXX小型轿车钥匙交予黄某驾驶,后黄某驾驶该车行驶至友谊大道园林路附近将行人张某撞倒致死。

在充分调查取证和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青山区交通大队认定:男子王某作为车主,明知女性朋友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放纵不制止,未查看黄某是否取得驾驶证件,便提供所属车辆及钥匙,自己坐在副驾陪同驾驶,结果女性朋友醉酒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中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经青山警方调查取证,3月12号,同车男子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警方介绍,王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的严厉处罚。

目前,此案正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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