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两次被判刑仍不悔改 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再被抓
2018-07-12 11:35:00 来源:腾讯大楚网

男子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刑,却仍不知悔改,刑满释放后再次砸车窗盗窃车内物品,作案后不足一周再次被捕。7月9日,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湖北省公安厅高警黄梅大队,将乘坐出租车逃往江西省九江市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成功拦截并抓获,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砸车盗窃案。(王淼 通讯员:赵庆 杨小双)

7月2日上午,黄梅县公安局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报警称,其前晚停在停车场的奔驰商务车玻璃被人砸坏,车内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香烟、酒等物品被盗走。接到报警后,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根据报警人李先生的描述,7月1日晚23时30左右,其将车停在家附近的停车场,7月2日早晨就发现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当时车辆正处于监控盲区,无法掌握事发经过,但通过反复对比分析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画面,一名打着雨伞、手拿提包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事发当晚3时左右,该男子出现在停车场附近,随后在一直在周边徘徊,直到3时40分左右才离开。凌晨时分,夜深人静,天空下着下雨,男子为何一直在停车场徘徊?种种迹象表明,该男子有较大的作案嫌疑。为摸清男子去向,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轨迹进行追踪,经沿线追查,最终发现男子进入到现场附近的一家网吧。该男子进入网吧时,手中拿有蓝色手提包和一个印有“贵州茅台酒”的包装袋,该包装袋和车主车内被盗的“茅台酒”的外包装一致,且在网吧内男子还拿出一个钱包不断翻找,一直到凌晨4时20分,男子离开网吧,随后进入到附近一银行ATM机内。根据这条线索,民警发现当时在银行ATM机上登录的竟是车主的银行卡。据此,民警断定该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ATM机的摄像头,民警掌握到了嫌疑男子的面貌特征。后经过辨认核查,民警最终确定了男子身份系蒋某,并随即对其展开抓捕。

7月9日上午,办案民警获悉蒋某乘坐一辆车牌号为鄂JTXX93的绿色出租车前往江西省九江市,于是立即与高警黄梅大队联系,请求支援。高警黄梅大队获知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在黄梅南收费站设卡进行拦截。上午11时许,高警黄梅大队民警在收费通道发现该车并成功将其拦停,将蒋某当场控制。

到案后,蒋某对其砸车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蒋某,男,1991年出生,黄梅孔垄镇人,无业,爱好上网。2016年因盗窃罪被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因盗窃罪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7年10月份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蒋某回到老家黄梅,仍然整天无所事事,经常泡在网吧上网打游戏,但由于没有收入来源,蒋某开始重操旧业,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实施盗窃。自6月份以来,蒋某在黄梅城区、江西省九江市两地先后5次实施砸车盗窃,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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