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花30万买豪车 次日出现质量问题换新被拒
2018-07-20 09:56: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武汉男子4S店买2辆奥迪豪车 第二天就悲剧

楚天都市报7月19日讯 市民陈先生最近很烦恼,今年7月初花费30多万元,在江岸区兴业路湖北奥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A6新车。但是第二天上午变速箱显示异常,4S店检查发现变速箱油封处渗油。截至今日,双方还没有就如何处理此事达成一致。

35岁的陈先生介绍,6月20日签署合同,他以公司名义一次性购买了两辆奥迪A6新车,每辆车33万多元。7月5日中午12时许,他将两辆车一起提走。7月5日下午,他将其中的一辆车走高速开到鄂州,当日下午开回武汉,期间行驶正常。7月6日,他开同一辆车在武汉城区办事。7月6日上午11时许,他突然发现仪表盘上有提醒的黄色指示灯亮起,显示变速箱有异常。随后,他将车开到4S店,技术人员检查发现是变速箱油封处渗油。另外一辆车,目前没有发现问题。

今日中午12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江岸区兴业路湖北奥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该4S店二楼,记者看到了陈先生的车,还没有上牌,里程表上显示只行驶了240公里。

“我是头天刚买的新车,仅仅驾驶4个多小时,车子变速箱油封处就出现渗油出现问题,因此不想再使用这辆车。”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向4S店提出更换一辆新车的要求,被4S店否决。

陈先生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4S店相关负责人刘先生介绍,陈先生购买的是一款比较成熟的车型,他们店以前还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他们也理解陈先生的心情。但是车辆出厂前进行了检测,车辆进店销售前也进行了检测,陈先生提车时也进行了自检,陈先生购买的不是一辆故障车、二手车。依据国家“汽车三包”管理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而陈先生这辆车的情况,变速箱油封处渗油不是燃油泄漏,从法律法规上来讲,不符合退换车的条件。

刘先生称,店里提出免费为陈先生的车更换变速箱总成,但是陈先生目前没同意。下一步,将继续与陈先生协商。同时,陈先生也可以走司法途径处理此事。

目前,陈先生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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