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亮剑 5年内消化存量土地
2018-09-11 20:11:00 来源: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见习记者刘宇、通讯员胡志喜、王磊)9月10日,从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推进全省2018年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即日起至11月底,全省将开展“五个一批”突击专项行动,计划在5年内(2018-2022)全面完成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 ,每年消化量不低于20%。

土地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承载保障作用,必须节约集约利用。主动适应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积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是推动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我省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为86.13万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76.65万亩,闲置土地9.48万亩。

据介绍,“五个一批”突击专项行动内容包含统一撤销批文、疑似闲置清理核销、闲置土地收回、平台数据补录和加快供后利用等五个方面,均明确了严格的时间节点。9月底前,按照失效和撤回的要求,消化一批批而未供的土地;完善相关手续,核销一批待认定的闲置土地;对照部综合监管平台要求,补录一批土地利用数据。11月底前,针对一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针对一批已供应的土地,加快动工利用。

会议要求,各市州加快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利用,对具备供地条件且能及时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供地节奏,及时开工建设;对已经动工建设但未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的项目,迅速办理、完善供地手续。针对2009年至2015年间合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逐一核查。凡未签订供地合同的批准用地,原则上一律认定为批文失效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重要的民生项目、扶贫搬迁等特殊原因暂不宣布失效的用地和以申请撤回批文方式处置的用地,实行“一文一档”举证建档、形成清单。各地须多渠道盘活闲置土地,坚持依法依规、以用为先,加快闲置土地分类处置。针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分清责任,尽快开工建设。

据透露,为提高各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批文失效或撤回用地批文后仍然有效的有关土地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将分别建立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指标台账,产生指标的市、州可根据需要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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