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月度奖两月未兑现 店方称新换财务业务不熟
2019-04-18 08:59: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约定的月度奖励过去两月未兑现 ,店方称新换财务业务不熟

楚天都市报4月17日讯市民龚女士和江汉区菱角湖万达广场爱睫美直营连锁店签署合同,约定消费完充值的5000元后,次月开始每月给予现金奖励。但是龚女士今年2月消费完后,到今日上午,并没有收到约定的奖励。

30多岁的龚女士介绍,去年1月23日,她参加菱角湖万达广场爱睫美直营连锁店举行的充值奖励现金活动,准备在该店做睫毛。她充值的会员金额为5000元,与店方的合同上明确约定,在实际消费完这5000元后,次月开始给予现金奖励。前面11个月每月奖励400元,最后一个月奖励600元,12个月刚好将充值的5000元全部奖励完。在合同上还明确约定,每月8日前为顾客到店领取现金奖励的时间。

“我大约是今年2月13日到店里,将会员卡上剩余的金额消费完。按照约定,3月初就应该开始奖励第一个400元。”龚女士称,到了昨日上午,不仅4月份的400元奖励店里没给,3月份的也没给。她3月6日到店里去过,4月16日也去过,店里每次均称财务忙,还需要等几天。

今日中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龚女士提供的消费合同上看到,每月领取奖励的时间为每月1日到8日,其它时间不发放奖励。

今日下午2时50分许,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菱角湖万达广场爱睫美直营连锁店,该店与另外一家美容店同店经营,正在营业。店里的工作人员王女士称,最近搬了新的经营地点,换了新的财务人员,新财务人员对业务不是很熟悉,加上店里顾客比较多,给予奖励的时间确实比较慢。至于约定给龚女士的奖励,将尽快到位,以后每月将尽量按时发放。

今日下午4时30分许,店里分两次将3月和4月的各400元奖励,通过微信转账给了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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