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要敢于创新
2018-01-14 08:25: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 罗辉权

    新形势下的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墨守成规,停滞不前,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从创新中找出路,在创新中前进。
    创新教育方式。对广大党员要教育为先,教育为主,通过教育疏通情绪,通过教育解决思想深处这个根本性的管总的问题。要在教育的形式上动脑筋。除了课堂式灌输式的传统说教之外,还要不断尝试一些新的形式,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这个工具,尽可能地利用它的最大的最多的功能和便利,作为我们做好党员思想教育的平台和阵地。基层一些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武汉市江汉区社区专门针对老党员的“情暖夕阳之家”,针对伤病党员的“邻里来敲门”,融关怀于教育之中,都是很好的教育形式。要在教育的内容上做文章。要针对不同的党员,给予不同的内容,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深一些,有的浅一些;有的理论性强一些,有的通俗易懂一些,有的要高度概括,有的要认真阐释。要在教育的效果上下功夫。教育是有目的的,是要收到效果的,一定要坚持效果导向,有效果的坚持下去,效果不明显或没有效果的就要变化。
    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党员全方位、无死角、无缝隙的监督,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说来就是要认真做好“ 五个结合”:即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相结合,在职与退休监督相结合,单位监督与家属监督相结合;纪委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表面监督与深层监督相结合。通过“五个结合”,使党员干部始终不敢逾越规矩,不敢触碰底线。
    创新执纪问责,把纪律用硬用铁。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必须严肃执纪问责,这是维护党章、党纪、党规威严的需要,也是教育党员干部,团结党员干部的需要,要善于区分不同的错误,同样的错误还要仔细区分不同的情况,既要把纪律用硬用铁,还要把纪律用对用准。要始终将团结教育干部作为执纪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问责时,一定要避免两种现象,一是稀里糊涂,没有了解情况,没有查清真相,糊涂官办糊涂案;二是心慈手软,这是纪检干部的大敌,下不为例的事做不得,既是对党员干部个人不负责任,也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后患无穷。
    统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素。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察部门的督察作用。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巡察部门的利剑、探头作用。基层巡察虽然起步较晚,但它覆盖面广,涉及的利益人群多,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目前,它的作用已经凸显并且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一个区一个巡察组一个多月发现的问题超过了其他渠道一年发现问题的总和。还要发挥监察委的监察作用。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其发挥的作用将更好。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盯查作用。
(作者单位:武汉市江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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