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出企业“租”残疾人证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事件。大连某建筑企业“租”来三个残疾人证,按最低工资支付“租金”,可“省下”13万余元的残保金。(4月3日新华网)
残疾人保障法对企事业单位招录残疾人的比例制定硬性规定,是为了促其担起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一些企业租来残疾人证,以很少的投入避交残保金,既是在逃避责任,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坚决依法查处的同时,也须思考如何堵住制度漏洞,让一些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妨定期公布企业尽责情况,促进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风气,让缺乏道德血液、弄虚作假的企业坐不住。 (文/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