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8-07-28 07:28:00 来源:湖北日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是:肖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委员会非常重视该议案的审议工作,常委会刘晓鸣副主任也专门对其提出了重要要求。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刚刚闭幕,农委第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就对“议案”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办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办理负责人,细化了办理工作步骤。3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涂胜华带领专题调研组,赴宜昌市进行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议案”领衔代表肖勇的意见,实地查看了茶产业发展情况,并同宜昌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茶企代表、茶文化专家等,就茶产业发展及其立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4月-5月,委员会就议案相关内容积极与省农业厅沟通,了解全省茶产业发展情况及对其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还积极与常委会工作机构沟通协调,使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得以顺利列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7月6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1.促进我省茶产业发展意义重大。湖北是产茶大省,也是“万里茶道”的源头之一,茶园面积和茶产值居全国前列,全省从业人口达500余万人。茶产业作为我省山区丘陵地区最适宜发展的特色农业,现已成为该地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占到宜茶区农民收入60%以上。其在破解“三农”难题、助力脱贫攻坚、繁荣农村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备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多重价值,有利于推进质量兴农、减贫增绿,有利于推进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是我省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富民产业。
    2.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十分突出。我省茶产业存在的标准化体系缺位、品牌缺乏竞争力,创新要素不全、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工业支撑乏力、现代化动能不足,政策扶持不够、长效化培育机制不健全,优势布局滞后、主动规划引导不够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予以解决。
    3.加快我省茶产业立法非常必要。依法促进茶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抓手,也是我省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措施,对建设农业强省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三农”工作中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加快茶产业立法进程,依法兴茶,促进我省茶叶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尽快出台促进茶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既必要、又可行。
    委员会认为,按超良书记“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围绕湖北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完善地方立法、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求,促进茶产业发展立法对我省意义重大。肖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议案案由、案据和内容要素齐全,立法理由充分,且《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已经列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建议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将其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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