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磊
属地管理,就是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从守土有责的角度确保治理有效。近些年来,一些权力纷纷从各级机关下放到基层,老百姓办事不用舟车劳顿,然而,也有个别部门把自己一些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也打着“下放权力”的旗号,趁机下放到基层。(12月10日《法制日报》)
属地管理,顾名思义是“谁的地盘谁管理”,本意是基层守土尽责,主动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形成工作联动合力。然而,在一些地方却把属地管理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许多职能部门的工作压给基层后,基层却无权力又无能力去落实,要管没权,不管却得“背锅”,如此尴尬的现象并不鲜见。
客观来讲,从私搭乱建、环保治理、食品安全等民生工程,到村级道路、河道堤防、村小建设等基建项目,职能部门需要基层政府协作配合的地方有很多。但现实中有的部门全然不顾基层有无管理职权,统统以“属地管理”之名层层压派任务,自己却摇身一变,从责任主体成了督查主体。这样的权责不对等,无疑会导致基层在落实任务时左右掣肘、上下为难,更让基层干部身心疲惫、苦不堪言。有基层干部甚至编了句顺口溜:“执法在部门,责任在乡镇;投入靠乡镇,收益归部门;管理靠乡镇,罚没归部门。”没有站在基层角度想问题、办事情,而是基于自身利益图省事、卸包袱,非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具体工作,反倒会因责权错位产生形式主义的新变种。
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政方针,最终都要在基层落实。实行属地管理是为了推动守土有责,而不是让个别职能部门借属地管理之名,行推诿卸责之实。特别是面对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有的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找解决办法,而是视责任和风险为“烫手山芋”,把自己当作“文件中转站”,压力统统甩给基层。有调研发现,签责任状最多的乡镇足足签了50多份,最少的乡镇也有36份。乡镇领导感慨,这么多的责任状,根本记不清都涉及哪些名目,上面发什么责任状就签什么。某些上级机关的职能部门,在下达任务时既没有进行周密论证,也不考虑如何履职尽责,只想着通过转移责任、矛盾下移,就已经不是属地管理问题,而是打太极、踢皮球、不担当、不作为,是一种毫无疑问的懒政。
各级机关和基层部门是责任共同体,在强调属地管理原则的同时,更不能忘了“谁主管、谁负责”这条原则。“属地”与“主管”,“管理”与“负责”,责任边界显而易见,只要科学决策,各尽其责,两者完全可以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属地既指地域的属地,也指责任和职能的属地,“属地管理”不是上级职能部门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有必要进一步理顺职责权限,减少不属于基层的工作负担,有权有责的部门更要勇于扛起自己的责任,让基层干部可以集中精力干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