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公共维修金使用梗阻
2019-04-22 07:36:00 来源:湖北日报
    冯海宁

    4月20日,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二审稿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变“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4月21日《信息时报》)
    公共维修资金制度始于1998年,20多年来,这一基金的累计金额越来越多,但使用比例一直很低。据报道,截至2013年7月,北京缴存基金348.1亿,使用5.38亿元,使用率1.55%;截至2012年10月,广州市缴存资金约81亿元,使用8000万元,使用率只有0.99%。维修资金使用率低,造成很多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后无法及时修复,而导致使用难的主要原因是表决难、程序繁琐。
    由于小区业主对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看法不一,再加上很多业主不经常在家,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比较困难。物权编草案进一步降低了表决难度,无疑是一种进步。不过,公共维修资金使用“肠梗阻”,不仅是表决难的问题。某业委会负责人曾指出,光损坏鉴定就要排队半年,一圈走下来得一年多。在降低表决难度的同时,还应该简化程序、节省时间,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表决效率。比如,广州有约1200个小区建立了数据库,这些小区业主可使用电子投票系统决策小区重要事项;“北京业主”APP已覆盖1200余个小区,业主可使用APP投票表决公共事项,应推广这些做法提高业主表决效率。
    此外,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前多地房产部门挪用公共维修资金的现象曾被接连曝光,让业主对资金的具体使用心存疑惑。在破解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这个问题时,还应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在日常管理和使用两个环节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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