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见义勇为工作要点
2018-07-19 14:04:29 来源:

 

2018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为宗旨,紧紧围绕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认真做好表彰奖励、舆论宣传、权益保护、自身建设、资金募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大力开展表彰奖励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集中表彰和重大先进典型即时表彰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表彰奖励机制,认真做好信息搜集和反馈、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以及表彰奖励、申报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拟在上半年召开全市第十五次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近两年我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奖励。同时,积极做好全国、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不断扩大舆论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要紧紧围绕见义勇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大力宣传有关见义勇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见义勇为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见义勇为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认真组织好4月份社会各界清明祭扫见义勇为英烈和第十五次全市表彰大会的宣传工作。结合全市“平安创建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力度。认真办好《武汉见义勇为简报》,加强信息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扩大对内对外影响。

三、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我市有关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抚恤抚慰、困难救助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对见义勇为特困人员和家庭做好经常性的抚恤抚慰工作。

二是做好2018年度我市见义勇为“关爱卡”受助对象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省见义勇为“爱心帐户”受助对象推荐申报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子女助学活动。

四是做好新表彰人员公交卡的办理发放工作。组织对各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的情况进行抽查。

五是组织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英模及家属代表赴外地参观疗养。

六是对《条例》实施后遇到的问题开展调研,研究提出《见义勇为人员去世后看望慰问的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免费参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实施办法》、《长江救援队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行属地管理的意见》。

四、认真做好本届基金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和基金募集工作。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相关规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第四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要集中做好基金募集工作,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赠,保障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组织见义勇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发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理事会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基金和财务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区(单位)要搞好见义勇为促进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工作网络,加强信息交流,提高队伍素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多深入基层,多了解掌握实情,多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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