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启动垃圾分类总动员 来看《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2018-01-20 06:12:00 来源:汉网

武晚传媒·武汉晚报1月19日讯(记者张全录)武汉今天上午启动垃圾分类动员大会,今年在试点区域,街道87个,社区220个,居民小区811个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如何进行,晚报将为您一一解读。

1、《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武汉市为什么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并启动相关工作,我市位列其中。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

二是“三化”大武汉建设的客观要求。陈一新书记在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按照国际一流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三化”大武汉建设的应有之义,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必然选择。

三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长,目前全市日产生活垃圾已突破1.2万吨,未来几年,生活垃圾量的增长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缓解末端处理能力不足,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四是多年试点积累的有效经验。2013年11月以来,我市在东西湖区部分区域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建立了适合区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工作流程,形成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为我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打下了良好基础。

2、《方案》的出台经过了哪些程序?

2016年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城管委在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初稿,在对《方案》征求意见并修改后,专门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了《方案》送审稿。2017年5月至9月间,李忠副市长多次召集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方案》,并带队赴杭州、金华等地实地考察调研。8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了《方案》。10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瑞峰再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23日,市深改组书面审议了《方案》,并于2017年12月19日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3、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有哪些?

根据国家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规定,参照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至2020年,我市将确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系统,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系统。主要目标有:

——实现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社区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区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统计,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统计)。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显著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4、生活垃圾分类在哪些范围内开展?

应该说是全市范围内,含城区(单位和居民)、农村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5、单位、居民、农村怎样分类?

单位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强制分类。

居民实行 “干湿两分”,将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开,定时定点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同时,自行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固定回收点或专门容器。鼓励居民将其他垃圾深入细分,分出的可回收物直接出售给物回企业,或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也可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预约企业收购或邮寄。

农村村民将易腐垃圾和不腐垃圾分开后,投放至村湾设置的相应垃圾收集容器,同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鼓励村民和保洁员对不腐垃圾深入细分,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6、分类后的垃圾怎么收运?

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实行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湿垃圾以巡回收集直运为主,配齐配足湿垃圾清运车辆,实现湿垃圾全量及时清运。优化以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干垃圾清运模式。健全专项垃圾分类清运系统,对可回收物、含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废旧家电等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专项清运。

7、分类后的垃圾末端处理能配套吗?

我市的生活垃圾产量目前近12000吨/天,预测到2020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达13400吨/天,其中:经分类后的湿垃圾共3600吨/天(含餐厨垃圾900吨/天、城区分类后湿垃圾产生量2100吨/天、农村经分类后的湿垃圾约600吨/天),干垃圾约9800吨(除去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后的量)。按照垃圾产量与垃圾处理规模应留有余地的思路(主要考虑高峰季节垃圾产量增加、以及设备检修等原因,一般垃圾处理规模是垃圾产生量系数的1.2-1.4),根据我市实际,规划到2020年湿垃圾处理能力规模需达到4400吨/天(城区湿垃圾处理规模3500吨/天,农村堆肥处理规模900吨/天),干垃圾处理能力规模需达到13700吨/天。

一是推进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建成处理能力达800吨/天的湿垃圾处理设施,至2020年,建成城区总处理能力达3500吨/天的湿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湿垃圾处理能力2700吨/天;农村新建湿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达900吨/天。

二是提升干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3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对现有垃圾焚烧厂全面提标升级和改扩建,至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3700吨/天(不含湿垃圾处理),新增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200吨/天。

三是建立有害垃圾处置系统。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千子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8、可回收物怎么回收和处理利用?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搭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两网融合”。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企业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9、怎样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倡导智慧分类投放,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等手段,建立实名制“绿色账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激发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智慧环卫平台和智慧回收物流平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10、在宣传发动方面做哪些工作?

着力强化宣传引导,有效调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发动。二是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监督和指导市民进行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三是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伴我行”等各类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11、在立法保障和政策配套等方面准备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制度。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研究制订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优惠、补贴等相关政策。

12、今年试点有多大规模?

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今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范围内实现宣传发动到位、设施配置齐全、投放基本准确、运行管理有序的目标。2018年,在全市街道87个,社区220个,居民小区811个。至年底,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分类覆盖率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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