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慢作为、不作为行为监管不力 区地税局副局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8-01-23 06:49:00 来源:汉网

武晚传媒·武汉晚报1月21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齐阳 应有为)21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一名区地税局副局长因对执法不规范问题没有及时督导、对分管工作推进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元文,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2月起任武汉市汉阳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12月1日,武汉一家企业向汉阳区地税局第二税务所提出申请,对一拆迁还建房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直至2016年2月23日该税务所才正式受理该申请。在此期间,汉阳区地税局副局长王元文对该税务所干部作风拖沓、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没有明确指出和督导。同时,在此后的业务办理过程中,王元文对相关慢作为、不作为的行为监管不力,对分管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严重超期。

办案人员介绍,王元文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汉阳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税收清算诉求,没有督促下属部门按照政策和法规及时解决,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和党群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群众纪律。王元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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