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元生活垃圾费不包含在物业费中
2018-12-29 15:50:00 来源: 汉网

长江网12月28日讯 12月24日,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公众号曾报道(投诉丨朗诗里程一期着火 急盼相关部门告知起火原因)东湖高新区朗诗里程小区,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外,物业公司还要单独收取垃圾清运费。李先生介绍,小区2014年交房,物业费每平米2.2元。近期,他偶然间发现,除了物业费外,每个月还要缴纳5元的垃圾清运费,而且这笔钱从交房之初就开始收取了。

记者发现,东湖高新区回复了该留言的办理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4〕7号居民生活垃圾每月收取标准为5元/月/户。

您对东湖高新区此次留言回复是否满意?请关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号:whlycjw),点击左下角“我要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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