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独生子女补贴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9-01-28 09:24:00 来源: 汉网

长江网1月25日讯 (记者汪洋)1月17日,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公众号曾报道(咨询丨独生子女证遗失了怎么补办?)网民李先生咨询,近期打算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独生子女证遗失了,该怎么补办?

记者发现,市卫计委回复了该留言的办理情况:根据湖北省和武汉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市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市民(机关事业职工除外),退休或年满60周岁时,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3500元。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企业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向退休单位申报,并由退休单位落实;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及其它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城镇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计生奖励经费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财政落实。

目前,我市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由市、区财政落实的,每年发放两次,为方便群众,采取常年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大约在每年的4月底。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武汉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决定》(武政规【2018】36号)规定,我市市民在办理申报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时,不再需要提供《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明材料。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证明取消后的操作指南。《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可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

您对市卫计委的此次留言回复是否满意?请关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号:whlycjw),点击左下角“我要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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