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新政,来了
2022-10-19 09:27:00 来源: 宜昌发布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宜昌市为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红包”
  在宜就业购房即可“提现”
  ……
  又一则宜昌公积金新政来了!






  即日起
  凡按照宜昌市对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的 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
  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提取金额不足时
  可申请提取房屋权利人的
  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
  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父母或子女
  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注意事项
  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其他提取类型时间间隔12个月的限制,且不计算家庭住房套数。
  ②一处住房提取一次,家庭成员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③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④提取时间须在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时间载明一年以内,逾期不能办理。
  既有住宅加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必备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关系材料:
  ①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②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产权人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
  3.加装电梯材料:
  ①城区提供市加梯办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县市区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同意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
  ②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
  ③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市民如有疑问
  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
  0717-12329
  来源丨宜昌发布综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丨杨杨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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