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不简单“以票取人”当增权于民意
2014-01-20 13:39:52 来源:汉网

怎样把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在实际的干部选拔中,首先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用人机制,用制度选人而不是人选人。其次,选人、用人要经得起“阳光下”的检验,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应注重一名干部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能力,选用能干实事的干部。(1月20日 来源:《四川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影响,部分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一些重“数字政绩”,轻民生实事的问题,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更有甚者是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在选任干部时“打招呼”搞拉票贿选等等,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党选人用人的各项条例制度,更是对党纪国法的漠视,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那么,如何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也就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重要课题。近几年,不论是中央还是各级组织部门也探索出一些较好的经验。而此次,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可以说,《条例》的制定,不仅为各地干部选拔任用竖起了“灯塔”,也为“怎样把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好干部选拔出来”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硬杠杠”。

《条例》不仅明确指出要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关;也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群众公认,民主推荐等等。特别是坚持群众公认,民主推荐,这为干部选用释放出了更加明确的信号,更是为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导向。所以,余以为,要做到不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就更应该增权于基层群众、增权于民意,让群众来为选出好干部把好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关。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特别是在新形势下,要做一名好干部就是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最高荣誉,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只有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正如省人大代表、乐至县天池镇党委书记李安全所言,“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实干,体现在工作成效和群众的认同度上,能够带领群众一起搞、推动一方发展的干部,就是一名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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