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竹:最严“禁烟令”不妨推而广之
2014-03-17 13:26:14 来源:汉网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也要全面禁烟,不得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此外,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严禁吸烟,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3月16日 新华网)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必须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包括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各种烟具。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也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得在学校、医院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在中国,见面“敬烟”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礼仪。见面打招呼似乎用烟来沟通感情就会显得亲切得多。但据统计,吸烟是引起肺癌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

其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退出,但禁烟规定说在嘴上,停留在纸上、墙上,禁烟工作在各地却遭遇“走过场、无实效、难坚持”的困境。然而这固然和“禁烟令”没有明确处罚标准、没有明确执法单位等先天不足因素有关,没有相应的惩处制度的禁令就显得特别软弱无力。

然而湖北省此次的最严“禁烟令”,直接明文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也要全面禁烟,不得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通过制度使得整个公务系统的禁烟行动进一步清晰起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据了解,无烟将被纳入该省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传达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对群众反映或舆论曝光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净化的不仅仅是空气。香烟属于高消费品,一些领导对烟情有独钟,每天香烟的消费高得惊人,而领导的香烟是否由自己购买,还是他人投其所好赠送,这些就不得而知了,进而香烟成为“腐败烟”一点都不无道理。

禁止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戒除的是生活陋习,体现的却是社会管理者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与遵守,不仅事关政风对民风的引领,事关诚实守信的政府形象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公共场所自觉禁烟才能为更多人信服效仿。

笔者认为,这样用制度明确开展禁烟行动,在公职人员中带头,有助于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同时也是转变作风的一个重要表现,更是提升公职人员形象的重要时期。笔者希望,这样的“禁烟令”能推而广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进一步把制度做细做精,将禁烟真正落到实处,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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