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汤尊老人“自费反腐”的反思
2014-04-28 17:26:12 来源:汉网

据星报讯 (刘夫培 记者 雷强) 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 2003年,他向县、市、省、中央纪委举报多名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要求查清村里的账目,并表明清账组的开支由自己承担,若村干部没有问题,他向被举报人赔礼道歉,所花的开支不会向任何人讨要。2003年10月7日,经向阳乡政府同意,成立了清账小组,对汤圩村的账目进行清理,村民小组由5人组成,历经140天,终于清理完了该村的账目,后经县纪委复查,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8名村干部被县纪委开除了党籍,1人受到党纪处分。贪官扳倒了,但汤尊却笑不起来,贪官的赃款被依法没收了,他自己却背了一身债务。他为了清账借下了12540元钱,打字复印费2200元,误工费22171元,合计43741元。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万元,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脑中立即浮现出的是这样一堆问题:反腐工作本应当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应尽职能,为何这样的重担会落在一个古稀老人的肩上?10年前他就向县、市、省、中央纪委举报多名村干部的贪腐行为,为何没有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难道就没有对这桩贪腐案件进行过调查处理?清账小组花了140天就完成的工作,为何会一拖10年才得以解决?在这10年间,纪检监察部门都干什么去了?

“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这是纪检监察部门众多职能中与此案相关的其中两项工作职能。10年的时间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了他们的职责了吗?如果没有把群众的检举当一回事而没有进行履职,难道不算是失职吗?       

我们党一直在强调: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要求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但很多党员干部却连最基本的要求都没能做到,他们对群众的呼声不闻不问、将群众的举报束之高阁、把群众的冷暖置于脑后、让群众的心灵如冰似雪,如此官僚主义,怎能切实将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如何能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又如何能使老百姓对我们党的感觉好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推动力量。”

对此类案件,笔者认为不能仅仅给汤尊老人补偿4.3万元就了事这么简单,我们的政府部门更应该将此案作为一个切入口,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情况作一个深入地反省: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怎样去履职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政府部门应该怎样做才能把党和人民群众之间那座无形的墙给推倒,从而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对此,我们还有很多的事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雨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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