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啃老”有待商榷
2014-06-25 10:33:21 来源:汉网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禁止“啃老”条款引起社会热议。2014625 日《人民日报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为了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对此,有人认为父母对于是否继续资助成年子女本身就有决定权,这种行为属于“赠予”,取决于父母意愿,通过立法来禁止实在没有必要。有人认为,针对“啃老”立法有助于弥补法律空白,对“啃老族”起到警示作用。
 

     一边是劳力劳心的父母,一边是赖在父母怀里不“断奶”的子女,与赡养老人相对应,人们将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啃老”。 据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由“啃老”衍生的种种家庭矛盾日益突出,正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新烦恼。
 

   有不少人认为:“啃老”不孝顺,也不道德。然而“啃”与“被啃”的背后却另有隐情。除了是因为一些年青人个人懒惰,不思进取外,“啃老族”的主要成因是宏观环境上的经济不景气。社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不足,创业条件不理想,创业所需的经济基础、人脉积累要求比较高。研究人员调查发现,受到经济不景气、工作难寻等原因的影响,去年美国18岁到24岁的年轻人中,有52.8%的人成为“啃老族”
 

     而且,当前80后、90后普遍对就业工作的要求较高,社会压力、住房、购车等压力对其身心影响较大,导致不少人逃避压力选择啃老。另外,许多老年父母的甘愿“被啃”也是这一族群日渐庞大的原因。就如房价上涨之快,刚出来工作的普通工薪一族,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子的想法显得遥不可及。有数不清的父母愿意帮子女分担这沉重的担子,哪怕是倾其所有。
 

      当中国进入老年社会的时候,“啃老族”必将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襁褓青年”的独立,除了依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也应为其创造适合的工作机会,让他们成为有能力养活父母的“养老族”。 同时,不管是“啃老”还是养老,不管自己买房还是靠父母支援,只要是老人心甘情愿,开开心心就行。要父母给得开心,子女拿得安心,局外人又何必多心?更不要随便扣上‘不道德、不孝顺’的帽子。”(朱海滔  胡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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