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廉政金”能骗的了谁?
2015-04-20 10:44:36 来源:汉网

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从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4月19日,人民网)

洪金洲是何许人也?就是公开放话“在贵州省范围内,能告倒我的人还没生出来”的那位“仁兄”。话音还未消散,就已锒铛入狱,可见“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还是有些道理。洪金洲的狂妄自大并不限于“口气大”,更多的还表现在“胆子大“上。自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从黔东南州镇远县建设局局长一路升迁至黔东南州副州长、凯里市市长,自“副科级”到“副厅级”长达16年的时间里,他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了88个请托方的380余次贿赂,仅仅是“上交了的廉政金”就多达5500万,藏在岳父地窖里的财物就达2000多万。可见其人不但“胆子大”,更是“胃口好”。

或许正是“担心收钱收太多要出事”,让他想到了一出用“廉政金”来做幌子的金蝉脱壳之计。可是心怀侥幸,浑水摸鱼的小伎俩如何能掩盖其利用职权、大肆贪腐的违法犯罪事实?洪金洲上交千万“廉政金”,并不是出于自愿自发,而是有选择的部分上缴,并故意不说清楚款项来源,以防在事情败露后,推脱说已将受贿钱物上交为“廉政金”,从而达到将全部受贿款“张冠李戴”为“廉政金”的目的。但事实上,除了这些,尚有几千万的账款还在他的“兜里”,可见其人主观上依然存了蒙蔽组织的侥幸心理。从客观上来讲,官员收受了他人送上的财物,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无论事后这钱“吐没吐出来”,“怎么吐出来”,都不能改变既定事实和事件性质。

用“廉政金”做幌子并非洪金洲的独创,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就曾上交75万元至纪委廉政账户,案发被查非法收受他人300多万元财物。在中央“重拳反腐”,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当下,通过“廉政金”证明自己的伎俩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除了骗骗自己还能骗的了谁?(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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