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靖:“排队怀孕”你被潜过吗?
2015-07-06 10:43:35 来源:汉网

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成为河南焦作微信朋友圈吐槽的热点。《通知》要求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否则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对此,焦作市计生委有关领导表示,这样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权。(7月6日 大河报)

女性在现代职场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能力强,社会地位逐渐提高,但与此相对的是对女性滞后的权利保障。国家虽然积极保障育龄妇女生育权,但有的单位却没有依法保障,用“眼花缭乱”内部规定堵塞女性职员“生孩计划”使得这明里暗里的“排队怀孕”成为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怀孕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还是有“狂妄”企业用内部条例限制了女职工的生育权。把生孩子与企业计划挂钩,让我们看到企业只顾经济效益,只要业绩,赤裸裸剥夺女性职工人生幸福的“劣行”。把为企业奉献青春、注入能量的女性职工当成“机器人”,手持“遥控器”的企业一旦发现“机器人”不听话,则会选择“重组”。相信女职工之所以有怒不敢言,就是害怕“重组”带来的负面结果。  

一边是女性的基本权利要保障,一边是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要切实转变这种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硬政策的宣传贯彻,完善法律制度的漏洞,对侵犯女性生育权的行为用法律去有效约束和惩罚。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介入,对堂而皇之地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依法处理,并且最大程度为女职工做主;另一方面需要社会理念这一软环境的大改变。首先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就应该提前考虑到这一点。在安排女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协调问题上要尊重法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还要尊重人性,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和员工进行协商建议,而不是硬性安排,这样才能治标治本,实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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