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防义务纳入诚信体系正当时
2016-08-09 10:51:00 来源:新华网

    扩大应征入伍人员的人员基数,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部队,才能建设一支优秀而强大的国防力量。扩大惩戒措施的增量,以此倒逼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就成为破解“征兵难”的现实选择。履行国防义务对每个适龄青年而言都义不容辞,而促使义务的实现需要刚性的制度性保障。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等列为“严重失信行为”。据《解放军报》报道,根据《意见》要求,各地各级政府、各行业各系统将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行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内容,营造全社会热爱国防、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

    和平年代,一些国人当兵的意愿下降,征兵难、难征兵已成严峻的现实。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军区原司令员谈文虎少将认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包括人口出生基数降低,就业、上学渠道增多,部分群众国防观念淡化等等。而根据我国的人口基数来看,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惩戒机制不足,也是导致法定义务未能得到履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去,橄榄绿是多少青年人梦寐以求的人生向往,青年男女以成为军人,穿上绿军装为荣,更多没有参军机会的女孩子,则以嫁给军人作为目标。究其原因,就在于军人身上有太多的优秀品质,承担着太多的光荣使命,更因保家卫国而成为“最可爱的人”。如今,价值观的多元与一些观念冲突的加深,重享受而轻奉献的人格转变,使得军人肩上沉甸甸的负担与使命,成为很多人望而生畏的职业障碍,在衣食无忧生活中长大的年轻一代,参军的意愿也会随之降低。

    国无防不立,没有人参军报效祖国,没有优质的人才补充到部队,强军之梦和国防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扩大应征入伍人员的人员基数,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部队,才能建设一支优秀而强大的国防力量。扩大惩戒措施的增量,以此倒逼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就成为破解“征兵难”的现实选择。履行国防义务对每个适龄青年而言都义不容辞,而促使义务的实现需要刚性的制度性保障。

    当今世界,履行国防义务在许多国家都带有法律强制性。比如在美国,年满18周岁者自生日后30天内必须到兵役机关登记,否则将被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且不得担任公职和享受各种社会福利待遇与保障;韩国20-30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服役,拒服兵役的人会面临1至3年的监禁。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增加对拒服兵役者的惩罚力度,才能让其对后果心存敬畏,从而让其自觉履行依法服兵役的法定责任。

    对于拒绝服兵役须承当的法律责任,我国《兵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突出的是“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不过囿于多重因素,公民拒不履行兵役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充分落实。也正是基于此,2015年山西寿阳县政府对绝食拒服兵役的90后青年李宇作出9项处罚决定,包括被罚款11万余元,两年内不得升学、出国、开店,三年内全县所有企业、单位不得录用,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此事一度引发社会关注,一方面在于对违法行为公开处罚的较少,另一方面在于,此次处罚引入了失信惩戒机制,提升了惩罚宽度和力度。

    就失信惩戒体系的功能来说,将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纳入其间,可以说是名正言顺;再结合现实情况看,补强失信惩戒措施更是恰逢其时。此举既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征兵难”的困局,又能提升重诚信的社会水平,还能让失信惩戒机制在扩容之后,发挥更大的张力,助推国防建设与失信惩戒体系同步完善。对这一体系的实施效果,我们应当寄予乐观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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