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布2018年第三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3家企业被罚
2018-04-12 14:30: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从潍坊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潍坊市食药监局通报了2018年第三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据悉,潍坊3家企业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处罚。
  据名单显示,潍坊市解戈酱菜厂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3.1.1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一款第(九)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壹拾元壹角(310.1元);并处罚款壹万元(1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壹拾元壹角(10310.1元)。
  诸城市贝贝乐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香辣狮子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12元);并处罚款贰万元(2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零壹拾贰元(20012元)。
  潍坊金康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因从未获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个人)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收奥氮平片(批号:170602,规格:5mg)、拉莫三嗪片(批号:DW6E,规格:50毫克)等8种药品;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罚款,罚款数额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陆拾捌元(14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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