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2年第11期)
2022-07-15 16:20:00 来源: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尚佰万小吃店(招牌名称:麻辣香锅)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双兴万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万福大馅蒸饺)
  存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辣抹红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京品捞 )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飞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鱼你在一起)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粉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贰粉库)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6
  北京北高太和板面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妙时刻煎饼板面)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7
  北京一零六餐饮店(西门106烤肉店)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8
  北京京顺文餐饮中心(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9
  北京怡穆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西域美食老马食府(马坡店))
  存在防蝇虫设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
  北京太行八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香肘居)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
  北京旺信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晋大碗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
  北京伊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中国兰州拉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
  北京顺香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香河肉饼刀削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4
  北京友和源小吃店(招牌名称:友和源家常菜)
  存在小规模食品经营者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5
  北京辉恒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重庆纸包鱼)
  存在小规模食品经营者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6
  北京万客隆餐饮中心(招牌名称:羊汤烩面)
  存在小规模食品经营者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7
  北京旺喜顺发面食加工部(招牌名称:旺喜顺发馒头房)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
  北京诺亚海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聚湘仙湘菜馆)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9
  北京国建福餐厅(招牌名称:山西红烧刀削面)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
  北京顿顿来餐厅(招牌名称:香河肉饼)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1
  北京北河东山小吃部(招牌名称:家常菜)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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