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关于防范食用蜂蜜中毒的预警公告(第八期)
2022-07-25 09:20:00 来源: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 2022年关于防范食用
  蜂蜜中毒的预警公告
  (第八期)
  每年的6月—10月是食用野生蜂蜜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防范此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食用普通蜂蜜、蜂蛹一般不会导致食物中毒,但食用了含毒蜂蜜、蜂蛹会导致中毒。蜂蜜中毒大多是因为蜜蜂误采集了有毒植物,或者食用了其它有毒昆虫造成的。野蜂采集的花粉较复杂,往往混有有毒植物花粉,有毒花粉含有的生物碱会造成中毒。家养蜂在有毒植物大量开花季节,亦有可能采集有毒花粉酿蜜,同样可能引起食蜜者中毒。普通新鲜或活蜂蛹无毒,而胡蜂或黄蜂的蜂蛹却含有神经性毒素,死亡时间较长的蜂蛹可能产生大量的组胺等蛋白质产物或者被细菌污染,蜜蜂幼虫体内粪便也含有毒素,误食这样的蜂蛹也会引起中毒。最常见的有毒植物包括雷公藤、昆明山海棠、洋地黄、附子、曼陀罗、钩吻和夹竹桃花等。
  二、食用野生蜂蜜在0.5~24小时即可感到发病。相关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便血、心悸、胸闷、蛋白尿,重者可发生急性肾衰竭。中毒症状常因蜂蜜所含毒素不同而异。食用蜂蛹的中毒埋伏期为2~4小时不等,中毒严重程度与摄食蜂蛹的数目多少有关。中毒表现首发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头痛、乏力、皮肤瘙痒、全身麻木等。如果出现以上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院进行诊治。
  三、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普通居民、村民在夏季6月至8月期间要慎重提供、食用蜂蜜,食用蜂蜜时应避免与酒类共同食用。采摘、购买、出售蜂蛹时,要正确识别可食用与不可食用蜂蛹。食用蜂蛹要按正确的食用加工方法,剔除有毒部分并加工至熟才能食用,将蛹和幼虫分开,幼虫必须用沸水烫后去除其体内粪便,方可与蛹合并油炸。
  四、发生事故后,应积极采用以下急救措施:催吐、洗胃、导泻等处理;静脉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促进毒素排泄;注意保护心、肝、肾等器官功能,可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B族维生素、肌苷、能量合剂等,重症者可予糖皮质激素及对症处理等急救处理。
  五、事发单位及个人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求救,并做好相关食物及呕吐物留样工作。医疗机构接诊后要立即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对病情严重,本单位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动员中毒病人转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预防食物中毒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要认真分析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针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及自采野生蜂蜜、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主动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要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做好野生菌、野生蜂蜜、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危害及预防宣传,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蜂蜜和不认识的野生菌。同时,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中毒事件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
  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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