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艾 捷)“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尤其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在全社会寸步难行。”李克强总理在6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失信企业黑名单必须公开
当天会议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6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汇报,近几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
市场经济很大程度上是信用经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要围绕构建信用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应该知晓的信息都能通过社会信用体系查询并获知。当天会议决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
李克强要求,要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减少交易成本,形成良好的信用经济环境。
“黑名单该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该信息共享的必须共享,否则既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诚实守信者的不负责任。”总理说。
当天会议同时决定,要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近年来,在我国市场经济大发展的环境下,各类社会组织也在快速发展,同时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呈增长态势。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拉大旗作虎皮,行骗敛财,和失信企业一样,在不断侵害着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更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民政部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显成效
非法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破坏力量,是社会的“毒瘤”。放在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看,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有许多土壤,有的土壤还较深厚,这些土壤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就难以绝迹。非法社会组织就是抓住了少数人对名利的不良需求,通过精心包装、蹭“热点”、跟风国家战略,打着“中国”“中华”“世界”等名号开展活动,招摇撞骗,大肆敛财。
自去年年底以来,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初步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各地陆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00余个,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3月份,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召开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分析形势,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对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做出部署。
根据部署,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前一段集中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 “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
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集中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