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将有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2017-01-07 01:54: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龚萍通讯员米严青陈佳)记者昨悉,武汉将逐步完善个人信用管理建设,建立武汉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市民将可以上网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市发改委介绍,武汉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逐步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所有公民的覆盖,重点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的个人信用记录,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去年12月30日,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针对近年来我国个人诚信记录不完整、信息不共享、分类监管不到位、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个人隐私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市发改委介绍,武汉将在现有的个人信用管理基础上予以完善。将把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18岁以上成年学生将建立诚信档案,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相关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学生个人诚信将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免试保送等各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将依托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武汉有关部门将逐步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逃废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不文明交通出行、不依法诚信纳税等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避免泄露查询信息将有“痕迹”

今后,市民查询、下载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会在网站上留下“痕迹”。昨天,市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此举将避免个人信息的泄漏,保护个人隐私。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将明确在全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据介绍,今后,武汉将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内容,将其分为三类,一类是直接公示的信息,如行政处罚等;一类是政府内部查询的信用信息;第三类是授权查询,如个人打印信用报告,企业了解合作方的信用信息等,但这些查询都将在网上留下“痕迹”,公开透明使用范围和途径。还将对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等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加大对泄露个人信用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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