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07-24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孙伟齐阳)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因党员和村民多次违规公款吃喝,一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某,60岁,中共党员,2014年10月至今任江夏区纸坊街道姜家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查,2014年9月至11月,该村安排党员和村民代表多次在酒店就餐并安排烟酒,合计违规支出招待费用达7万余元,此项费用在该村财务列支。“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陈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仍违规公款吃喝,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办案人员说。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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