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拉网排查充电装置
2017-11-23 07:24: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陈奇雄通讯员张继涛吴思)4年前,汉阳琴台馨都小区在地下停车场里设置了6个充电桩,供居民的电瓶车免费充电。10月下旬,消防部门查明其存在隐患,责令全部拆除。昨天,报道见报后,引起相关部门与读者的广泛关注。

根据有关规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市民或物业安装电瓶车充电装置时,须提前向消防部门申报。据了解,目前,我市私接乱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的情况很普遍,同时,电瓶车导致的火灾也频发。市公安消防部门正在对全市电瓶车充电装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合格与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装置,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予以拆除。

武汉市政府参事胡全志说,应尽快出台电瓶车的管理办法,让相关部门在管理电瓶车时有法可依。武汉市也应制定电瓶车充电桩的设置标准,让人们在修建充电桩时有规可依。建议汉阳馨都小区物业公司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与规范,在原停车场重新设置有安全保障的充电桩,同时配备消防设施,以满足居民实际需要。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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