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有优待
2018-01-17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胡蝶通讯员金睿实习生杜蕾)近日,居民医保问题成为咨询热点,武汉市人社局昨天作出解答。

市人社局表示,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我省中小学代收费项目,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有利于各类学生全员参保,并保障学生医保待遇。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的医保费。新生儿在出生90日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缴费,才能报销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出生90日以后登记或缴费的,次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如果在9月1日以后出生,要办理当年和次年的参保登记或缴费。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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