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单位负责人 受党内处分
2018-03-19 07:22: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丁阳齐阳)18日从市纪委获悉,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报销,武湖公司负责人因履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孙全启,武汉武湖农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武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武湖公司先后用公款报销香烟费用累计金额2.47万元。同年1月31日,武湖公司向8名领导成员发放2013年度公休节假日值(加)班工资31.62万元,向6名领导成员发放春节过节费4800元。同年,还多次向领导成员发放节日津补贴。

此外,该公司还多次违规报销发票,累计金额6.6万元。

孙全启作为武湖公司党委书记,在企业出现违纪行为时未予制止、查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履职不力、失职,负有直接责任,孙全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湖公司须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324068元。

又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丁阳齐阳)因用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且履职尽责不力,蔡甸区芦苇总站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蔡明星,蔡甸区芦苇管理总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负责芦苇总站全面工作。

2016年10月,蔡明星利用开会之机,带队绕道神农架旅游,并公款报销个人费用551元;2017年7月,蔡明星再次利用赴外地考察之机,带队绕道海宁等地旅游,并公款报销个人费用1698元。

2017年8月,芦苇站违规接待消泗乡罗汉村8人,蔡明星等7人参与陪同;同年8月至9月,蔡明星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发放交通补贴和餐补20375元。另外,芦苇站日常管理制度未得到执行。

蔡明星身为站长、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且履职尽责不力,管理不到位。鉴于其在调查期间,上缴了违规报销的个人费用,并主动交代了错误,蔡明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报告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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