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自行涨物业费 遭业主反对
2018-05-16 07:25: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汪洋)“小区物业公司在不通过任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上涨物业费,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汉口阳光北苑小区居民王先生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希望相关部门介入管理。

王先生说,他所居住的阳光北苑小区已经建成15年了,最开始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0.3元,后来上调至0.6元。“小区现在的物业公司是2016年入驻的,今年3月份,物业公司单方面提出物业费上涨至0.8元。”

王先生说,小区多数业主不同意涨价,业委会也曾出公告表示不同意涨价。

江汉区房管局表示,物业费涨价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该局将会同街道、社区及业主代表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召开“联动”会议,并约谈物业公司,要求暂停涨价。

昨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向记者说,2016年入驻小区时与当时的业委会就物业费涨价签订过协议,但暂时没有涨价。正积极与现在的业委会进行沟通,争取得到理解。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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