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也可享租赁补贴
2018-06-15 07:26:00 来源:汉网

武汉晨报讯(记者廖桥)昨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拟将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对象范围,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7年,我市印发《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过在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全市所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我市将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为此,我市拟将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对《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主要调整将涉及两方面内容:首先,原《通知》保障范围规定,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并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待实物配租后停止发放。调整后,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家庭,也可享受此政策。这意味着,如果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轮候期间,应保尽保家庭涵盖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其次,变更保障方式的间隔时间也将缩短。按照原《通知》内容,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自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之日起,1年后方可申请将保障方式变更为实物配租方式。目前,我市拟将“1年后”调整为“1个季度后”。

据了解,今后,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家庭,将由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租赁补贴,并将其欺骗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保障住房。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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