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旅游,借6000元被逼还1.2万
2019-03-20 07:39:00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武汉晨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向昱璇田野)为满足一时消费,13名大学生瞒着家长“校园贷”,稀里糊涂签了不公平合同,并被敲诈勒索8万余元。昨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批“校园贷”案件,近百名大学生列席旁听。

前年,武汉某高校大一新生小王想去厦门旅游,无奈手头紧。一次不经意间,他看到一条“爱分期校园贷”广告,他被“低门槛、低利息、零风险”等优惠条件吸引,便添加其QQ号要求借款。

小王每个月生活费1500元,自己还在外面打工,他认为贷款消费并无不妥。本想借款6000元,第一个月先还息(每天96元),之后再还本金(每半月550元)。然而,签合同时,小王被要求在借款金额上填写12000元,对方口头称这是“校园贷”规矩。缺乏社会经验的小王稀里糊涂签了字,可6000元刚转至账户,贷款公司就强行向他收了2000元中介费、手续费。

8天后,两男子找到小王,认定他逾期违约,要求当场偿还12000元本金、1000元逾期费、2000元催收费,并多次逼迫他通过向其他公司借款抵偿之前欠款。短短一个月,小王被迫还款1.1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查明贷款公司通过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强行催收借款、逼迫借款人向他人再借款来偿债等手段,以“中介费”“押金”“违约费”“催收费”等名目,先后敲诈肖某、王某等13名学生8万余元。此外,贷款公司的参与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使用威胁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数名在校学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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